有關電子發票之報支作業,請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1年2月8日及103年2月18日函(詳如附件)辦理。
有關電子發票之報支作業,請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1年2月8日及103年2月18日函(詳如附件)辦理。
電子發票之報支作業函104.12.9.docx
電子發票之報支作業函-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