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105年12月31日止,請查照。
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4年12月3日台管財三字第1041204022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各1份供參。
附件1.pdf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