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
主旨:檢送本縣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請惠予協助張貼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三第二項辦理。
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注意事項.pdf
南投縣政府遙控無人機緊急情況使用申請書.pdf
附件: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