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所定生理假併入病假之計算及陪產假3日之請畢期間案,請 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3年11月21日府人考字第1030230038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料如附件所示。
有關「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所定生理假併入病假之計算及陪產假3日之請畢期間案人事總處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