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因公出國案件處理要點」部份規定(如附修正對照表),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3年12月8日府人考字第1030242896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料如附件所示。
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因公出國案件處理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