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55條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32條條文勘誤表各1份,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2月19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181204A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文暨附件影本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