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業經發布施行,請 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政104年1月19日府教學字第1040015391號函辦理。
二、本案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參閱。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修正條文.doc
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