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訂定「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如附件,自104年1月1日生效,請 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4年2月6日府人退字第1040023854號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料如附件。
中央機關(購)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docx
中央機關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docx
行政院訂定「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行政院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