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附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自104年7月1日生效,請 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4年4月14日府人考字第1040070172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料如件所示。
附件1.docx
附件2.pdf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