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附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業經行政院核定修正公布,並自104年7月1日生效,請 查照。
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附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下稱分類表)業經行政院核定修正公布,並自104年7月1日生效乙案,請加強宣導所屬公務人員申請強制休假補助費時,仍不得購買非屬分類表之商品,以免違反相關規定,請 查照。
二、相關資料如附件所示。
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