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工友選拔計畫」暨推薦表及事蹟簡介各1份,如有符合資格者,請於本(104)年6月3日前遴薦縣府教育處彙辦,請 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工友選拔計畫」辦理。
二、各機關學校人員如符合「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工友選拔計畫」第五條所列各款事蹟之一,且無第六條情形之一者,請附推薦表及事蹟簡介表1式10份(1份正本餘可影印),事蹟簡介表請附電子檔。
三、遴薦績優工友人選後於本府核定前,被推薦人如有異動或受刑事處分或平時考核受記過以上之處份時,請函報本府行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