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4年度提昇公務人員外國語言能力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府各單位暨所屬一、二級機關、各鄉鎮市公所及各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
三、研習時間及地點:預計自本年10月上旬至11月底止開始辦理1.5個月(每班12堂課),研習地點暫訂於本府國際會議廳、資訊大樓親子放映室、婦幼館、或本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研習正式開課地點確定後,將再另行通知)。
四、為珍惜資源並撙節開支,倘英(日)語之各班別報名人數未超過10名,將採併班上課方式辦理。
五、每位學員補助教材費每人500元,中途退訓或請假及曠課時數超過上課總時數五分之一者,視為未結訓,應自行負擔教材費,且不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六、研習日期如遇國定假日或颱風(停止上班上課),當日停止英(日)研習課程並順延之。
七、檢附縣府104年提昇公務人員外國語言能力實施計畫(如附件一)、課程表(如附件二)及報名表(如附件三至六)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