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公教人員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4年9月30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417%調整為年息1.347%,請查照。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4年10月7日營署財字第1042916326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文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