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函轉交通部委由新北市、桃園市暨高雄市政府辦理「研製交通安全輔助教材計畫」,請轉知所屬配合交通安全教育落實運用並建立督考與學習成效回饋機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交通部105年1月12日交安字第1055000517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製教材包括:新北市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材教案教師指引、交通安全教材教案輔助教材、交通安全學生學習手冊;桃園市國中各學習領域融入交通安全教育教案設計手冊;高雄市交通安全教育多媒體輔助教材--樂活高雄幸福家園。另由公路總局編製之「104年機車及自行車教學影片」光碟,已提供各校在案,請善加運用。

三、 105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請加入速度管理、路口停讓、機車安全及汽機車白天行駛開頭燈、認識與遵守路權等課程,並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4項守則:

(一) 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二) 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三) 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四) 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四、 前開教材電子檔已公布於交通安全入口網之教材專區\交通安全教材(104年度全國版教材及機車及自行車教學影片),網址:http://168.motc.gov.tw/TC/Teaching.aspx?cid=181&cchk=fb1a4edb-c713-4353-8722-177e8f076efa。惠請配合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落實教學與運用,並建立督考與學習成效回饋機制。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