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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各1份,請查照。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05年3月23日屏府教學字第10509451900號函辦理。
二、上開會議紀錄之提案涉陳情事項者,請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18點規定對陳情人身分等事宜妥善保密,以維護陳情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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