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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新修訂之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消費好康」特約商店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查照。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4月18日總處給字第1050038911號函及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消費好康」特約商店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結合政府及民間社會資源,振興地方產業經濟及強化員工福利措施,廣泛搜集好評店家簽訂優惠消費契約,創造本府員工好康福利環境,以提高同仁工作士氣,爰訂定旨揭計畫。
三、有關本府推動「消費好康」特約商店方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列入優點事項具有績效,「好康報你知」在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原則下,運用社會資源,既可振興地方產業,又可強化員工福利,兼具創新性與效益性,先予敘明。
四、本計畫增訂獎勵措施如下:
(一)推薦優惠商店簽訂合作同意書「托育安老」業者達2家者,承辦人員、人事主管、機關首長,嘉獎二次。
(二)推薦優惠商店簽訂合作同意書達5家以上者,承辦人員、人事主管、機關首長,嘉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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