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銓敘部辦理106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選拔案,請踴躍推薦體,並於本(106)年5月19日前將相關文件報府彙辦,請查照。
一、依據銓敘部106年4月21日部管二字第10642179411號函辦理。
二、本案人員或團體資格應符合「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1條與第12條所定積極與消極條件,並由本府依「獎由下起」之原則辦理遴選,以達實質激勵之效。另受推薦人員事後如職務有異動或發生前開辦法第12條所列情事者,應即由其本職機關學校報府函轉銓敘部審辦。至所需表件,請逕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cs.gov.tw/)中「服務園地」─「通函公文及公文附件」內下載利用。
二、本案人員或團體資格應符合「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1條與第12條所定積極與消極條件,並由本府依「獎由下起」之原則辦理遴選,以達實質激勵之效。另受推薦人員事後如職務有異動或發生前開辦法第12條所列情事者,應即由其本職機關學校報府函轉銓敘部審辦。至所需表件,請逕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cs.gov.tw/)中「服務園地」─「通函公文及公文附件」內下載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