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雙冬國民小學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南投縣雙冬國民小學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一、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08.05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91138號函。
(二) 109.08.07 南投縣府教輔特字第1090184682號函辦理。
二、為引導學生、教職員工及其他人(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等,于校園內適切使用行動載具,維持校園 秩序及安全、教導行動載具使用禮儀。並促進學習成效,特訂本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三、本原則所稱行動載具,泛指手機、可攜式電腦、平板電腦、穿帶式裝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
四、校園內使用行動載具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連繫時使用外,其餘時間應以關機為原則。
(二)使用時應注意禮儀,切勿影響他人或騷擾他人隱私。
(三)對學生使用於與學習無關之活動,應予以必要管理,管理時間以不超過當日為限。
(四)使用時間應適宜,以符合視力保健原則,並尊重智慧財產權及遵守校園網路使用管理規範。
(五)學校教職員應尊重校園使用管理規定及注意使用安全,並考量使用場域、方法的合宜性。
(六)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應在不影響學校上課及師生課程教學下使用。
五、本原則陳請校長核可,提交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08.05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91138號函。
(二) 109.08.07 南投縣府教輔特字第1090184682號函辦理。
二、為引導學生、教職員工及其他人(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等,于校園內適切使用行動載具,維持校園 秩序及安全、教導行動載具使用禮儀。並促進學習成效,特訂本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三、本原則所稱行動載具,泛指手機、可攜式電腦、平板電腦、穿帶式裝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
四、校園內使用行動載具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連繫時使用外,其餘時間應以關機為原則。
(二)使用時應注意禮儀,切勿影響他人或騷擾他人隱私。
(三)對學生使用於與學習無關之活動,應予以必要管理,管理時間以不超過當日為限。
(四)使用時間應適宜,以符合視力保健原則,並尊重智慧財產權及遵守校園網路使用管理規範。
(五)學校教職員應尊重校園使用管理規定及注意使用安全,並考量使用場域、方法的合宜性。
(六)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應在不影響學校上課及師生課程教學下使用。
五、本原則陳請校長核可,提交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