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勞動部函轉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1、第7條修正條文一案,請 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3年11月17日府教學字第1030226892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料如附件所示。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