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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陪產假規定修正後請假疑義一案,請依勞動部函釋辦理,請 查照。

一、依南投縣政府103年12月19日府人考字第1030250763號函辦理。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12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30056451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料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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