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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法務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五條處罰鍰額度基準」,業經該部於104年3月5日以法廉字第1040500326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04年3月5日生效,請 查照。

依據南投縣政府104年3月5日府政申字第104004473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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