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南投縣政府所屬學校教職員105年度上、下半年申請退休調查表」(如附件),請 查照。
一、本調查係為籌編本府所屬學校教職員105年度退休經費所需。
二、請詳實填列並於本(104)年4月30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逾時未送達者,自行負責。
三、重申本府99年1月22日府人退字第09902217880號函,提出退休申請時,請考慮清楚,避免申請之後再申請變更、撤銷等情形,爾後申請退休後再提出撤銷者,除有特殊原因或重大疾病外,同一年度不再受理其申請退休案,請加強宣導。
四、再者,本府103年3月24日府人退字第1030059142號函規定,同一年度申請退休並經本府依法編列預算後核定冊列人員,反復申請變更、撤銷,已影響機關年度預算編列及行政作業。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同一年度申請退休反復申請變更、撤銷者,應於預定退休日3個月前,以書面載明理由,依規簽請該機關學校首長同意後,連同個人書面簽報文書一併函報本府核定。
五、凡未申請核列入年度內退休人員,而於年度中臨時提出退休申請者,依序列入候補名單;如年度申請退休人員中有人中途撤銷退休申請時,再依序遞補;反之,如無人撤銷退休申請或年度退休給付預算不足,則不予受理,併此說明。
二、請詳實填列並於本(104)年4月30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逾時未送達者,自行負責。
三、重申本府99年1月22日府人退字第09902217880號函,提出退休申請時,請考慮清楚,避免申請之後再申請變更、撤銷等情形,爾後申請退休後再提出撤銷者,除有特殊原因或重大疾病外,同一年度不再受理其申請退休案,請加強宣導。
四、再者,本府103年3月24日府人退字第1030059142號函規定,同一年度申請退休並經本府依法編列預算後核定冊列人員,反復申請變更、撤銷,已影響機關年度預算編列及行政作業。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同一年度申請退休反復申請變更、撤銷者,應於預定退休日3個月前,以書面載明理由,依規簽請該機關學校首長同意後,連同個人書面簽報文書一併函報本府核定。
五、凡未申請核列入年度內退休人員,而於年度中臨時提出退休申請者,依序列入候補名單;如年度申請退休人員中有人中途撤銷退休申請時,再依序遞補;反之,如無人撤銷退休申請或年度退休給付預算不足,則不予受理,併此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