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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6條、第38條,業經勞動部修正發布施行(如附件),請 查照。

依據南投縣政府104年6月5日府教學字第104009799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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