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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銓敘部廢止(53)台為特三字第14860號函核定「臺灣省各縣市衛生局暨鄉鎮衛生所護理人員減低退休年齡表」,並自民國104年9月23日起1年後失其效力,請 查照。

一、依據銓敘部104年9月23日部退三字第10440215152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來函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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