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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業經發布施行,請 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政104年1月19日府教學字第1040015391號函辦理。
二、本案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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